和你咨询一个医疗纠纷案件,由于没有进行尸检,死因不明。省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医院存在以下过错:一是使用杜冷丁违反医疗用药原则,二是病历书写不规范(我们对病历的理解是,患者死亡后医院存在修改,补病历的现象。病历时间逻辑不符等问题存在)由于问进行尸检,省级司法鉴定中心给出不能鉴定存在的医疗过错与死亡有因果关系,故县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上诉,医院毫无责任。请问我们是否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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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医疗纠纷在没有尸检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因果关系是很多案子鉴定中心的常见做法。但是如果病历资料确实存在伪造篡改变造的情形,可以往病历资料上靠,转变诉讼思路。我们很多案件都是打病历资料的。不打诊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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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希望肯定是有的,但我们需要看到所有材料才能给出客观的分析意见。最好能及时当面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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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尸检的原因是什么,医院是否尽到尸检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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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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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上诉,昆明一般不会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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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说没希望了。但愿法官能再委托一个鉴定机构试试。或许你把鉴定报告发给我看,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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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