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八月十三号去公司报道,公司说有七天试岗期,然后八月二十一日正式进入试用期,公司口头和我说出单即转正,到了十月二十一日,满两个月了,感觉不合适想要辞职走,23号晚上和人事部说了辞职,也和自己的组长反应了,人事部也和经理说了我要离职,但是由于下班就说明天再说,24号我开始准备交接文件,人事部一直让我等着,后来填了离职表,很多内容人事让我先空着,快到下班的时候,我整理好交接文件,发给了接受人,去直接问了经理,经理说把离职表给他就可以了,我还问了明天还用再来吗,经理口头说不用了,25号我没有去上班,早上知会人事部,结果人事部说我不能走,可是我有事去不了公司,在微信上与接收人交接工作,请问相应的工资我可以拿到吗?我是试用期,人事说过国庆七天没有工资,那么,这一个月我是从8号–23号上班,中间单休,一共是十四天班,请问我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10-25 21:43: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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