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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女儿在学校上学期间被其他男生打了,现在住在医院里,报警后110到现场的时候我的女儿就已经被120拉去医院了,派出所说去医院做笔录至今已经三天了也没去,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婚姻家庭
2019-10-25 00:07: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具体看对方的年龄,以及孩子的伤情鉴定是否构成轻伤,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
  • 报案了警察会作调查取证,作笔录的,确定谁打了,作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你们等孩子好了之后可以提起诉讼
    追问:警察处理,精神损失费怎么赔赏呢
  • 只有通过派出所处理,如果有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你好,弄清事实,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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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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