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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我与朋友合伙开公司,公司成立后建设后期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但银行以我为另一个朋友担保贷款逾期信用不过关为由拒绝贷给,2016年6月我把名下百分之四十股份都转到朋友名下才贷款成功,完成了后期设备购买安装并运行,当时说的写一个转让协议,款项贷出后归还我的全部股份,但后来我几次提过写协议的事他都没给我写,再后来只给我百分之十股份,2018年10月份我为此我提出退出公司,只要求他付给我建设期当时说好的每月三千元工资以及当时投资款的本息,但后来他总是说公司没钱,后来又说公司经营一年亏损80多万我应承担百分之四十亏损,请问我要承担这亏损吗

公司企业
2019-10-24 15:54: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具体说明你的详细问题吗??、
    追问:详细情况如下,20|5年6月份我与朋友张×合伙创办了一个公司,随后开始建设,2016年6月份基建基本上结束,当时我是法人,在随后从银行办理贷款时,由于我以前给一个朋友担保贷款了四十万,他由于资金链出问题没有及时给银行还息,随后他被银行列入失信人员,同时我也受到牵连,而影响了公司正常借贷,为了公司正常运转,我将我名下百分之四十股份转给了朋友张x,说好的给我写一份协议等银行款贷下来后归还我的股份,但在贷款下来后由于当时都很忙而一直没有给我写协议也没有归还我的股份,后来我曾多次提出我的股份但张x一直没有当面答复,再后来2O17年7月份正式开工,直到2018年10月,还没给我归还股份,于是我提出我退出公司自行重新创业,我当时也就要求付我建设期2016年元月到2017年7月的当时涚好的每月三千元工资以及我先后投资到公司里的一百八十多万的本息,其中一百万是借银行的,由公司归还本息,八十多万付给我本金不算利息,当时他便对我说给我不到百分之十的股份,让我留下,我因他说话不算数而没同意,后来他便说从银行再贷一笔款下来立即付给我,我随后便再没去公司上班,到12月份我再次去要我的钱时他却说要退出可以,但公司经营一年期间亏损了八十多万我必须要承担百分之四十的亏损,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承担这几十万元的亏损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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