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阿坝县做劳务工程。签合同。4月19日。开工的。但是签合同5月17日,但我在忙碌中签好合同。但公司派来的负责人。把合同说啦过公司去盖章。但合同拉过去了很久。工地要完工的时候才交给我了一个合同复印件。那天的合同马虎只看见12万。但是做下来的活路要20多万。因为复印件拉过来我就没有做了,他们出尔反尔。公司又把民工工资解决了,只挖机前和我垫的油钱都没解决,还有其他的都没解决。反而公司把我告上了法庭。他写着的是5月1号才动工,但是我们是4月19号。但法院只有一个多月了,还没有通知我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0-27 14:09: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那个法院起诉复印件的合同在你们这边没有
  •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工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减员派遣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