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 年5月,甲出资8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20000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过甲的同意。周年8月,乙术经甲同意,以企业的名义向丙购入价值30000元的货物。但丙不知道甲与乙之间的约定,2009年10月, 企业发生亏损,不能支付到期J的债务,甲决定解散企业。企业的资产利债权债务情况如F:(1)企业欠丙30000元,欠」10000 元。(2) 企业的银行存款2000元,实物折价70000元。(3) 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3000元。(4) 甲在某合伙企业出资600元,占50%的出资额,该合伙企业每年可以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企业应如何偿还丁的债务?

债权债务
2019-12-29 09:34: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既然是合伙,不管租赁合同谁签字都是代表甲乙双方的,店面和名称也是双方共有的。关键一点,你得有当初合伙的合同或协议书之类的东西证明你们是合伙的。关于撤资,乙方无权单方面这么做,除非他答应对你进行补偿,你也同意这么做,才可撤资。否则依然是共有。
  • 关于租赁合同到期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