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被人撞了,到今天一个礼拜了,对方全责而且是借的车,认定书也给了,后来知道他这车只有交强险,联系他去4s店说修车的事,结果他没去,打电话也不接了,用去找交警大队吗?还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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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这种情况,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成可以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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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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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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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强险能理赔两千,剩余的由车主承担
追问:我要起诉他和车主,我有权利去交警大队要车主信息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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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