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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 我是2019年4月26日发生的工伤到现在为止已经6个月了,在工作期间同事手里拉货的工具(液压车)撞伤的,当时去医院检查了左胸下方的4-5根助骨骨质皱褶没有骨折,两边的肺部有点肺气肿。在家里养了半年用力干活还是隐隐作痛。医生说不能干重体力活,只能干轻松的工作。 撞伤我的那个同事被公司开除了,我们都属于同一个单位,但是属于不同的劳务公司派遣的普通员工,工伤期间我的劳务派遣公司一直在给我发基本工资。但是工伤鉴定没有鉴定上伤残级别,社保局不赔钱只报销我的医药费。那我是不是可以要求撞伤我的人的劳务派遣公司赔偿我的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呢?因为撞伤我的人被他们公司开除了,我找不到他的人。

劳动纠纷
2019-10-24 20:54: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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