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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前亲笔书写了遗嘱,去世后我们才知道,才看见。但没有公证,怎样才能让这个遗书产生法律效力,并且可以作为办理房产过户时的一个重要材料?

刑事行政
2019-10-23 11:00: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详细说明你的需求吗??、
    追问:父亲05年因病去世,母亲在世,我有两个姐姐,父亲去世时,奶奶还在世(09年去世,奶奶还有其它几个子女),父母亲系原配。父亲去世后发现留有亲笔书写的去世后的安排,将市里一套房产留给我;将县里单位一套房产留给我母亲,将来母亲去世后由我两个姐姐平分。两套房产证上都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母亲年龄大了,想把两套房子分别过户到我和她的名下。在房产交易中心咨询时,给指出把遗嘱进行公证,或者其它法定继承人到场按法定继承,他们放弃继承权,然后过户给我。但是奶奶那边的叔,姑等还有几个,全部在外地,非常麻烦。现就想问是否可以进行遗嘱公证,证明遗嘱有效,房产是指定了继承人的,哪怕花点公证费,但可以避开我的叔叔姑姑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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