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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是在展览会,展台设计搭建的公司,现在有一衡水客户是14年给他设计搭建了一个36平米展台,合同金额是28000多,工程早已经结束了,但客户一直说没钱不给打款,现在联系电也不接,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它综合
2019-10-24 15:31:2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您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其支付相应工程款,详情您可以电询
  • 您好,您有对方身份信息吗?14年至今您有向对方主张过债权吗?
  • 您有对方身份信息吗?14年至今您有向对方主张过债权吗?
  • 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这明显是不准备给了,你只有起诉他了。你有他的身份信息的话,可以在展览会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
  • 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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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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