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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租赁合同里没写租金,合同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19-11-25 23:11: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有效,租金参照附近市场价
    追问:用给你看一下合同吗?确认一下?怎么收费
    解答:是合同已经签订完毕,出现纠纷了吧。咨询一般100左右。具体可以加微信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承租方租用房屋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屋租赁登记指当么事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产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登记备案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之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才能进行登记备案,而不是先登记后签订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书面租赁合同;……,因此,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对合同成立没有影响。笔者认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领取房屋租赁证、是否办理登记无关。这种观点的理由是  1.法律并未规定租赁合同登记后才生效。  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地方政府无权行政干预。  3.不办理租赁登记、不领取房屋租赁证,可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不必一律认定合同无效。
  • 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注意审查主体资格
    (一)出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出租人是否具备出租房屋的主体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应予以充分重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审查:
    1、出租人为自然人的,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
    2、出租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是否依法成立,审查其营业执照,看其是否年检并进行必要的工商查询;
    3、出租人是否享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
    (二)承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审查承租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如暂住人口承租房屋的,必经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经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特别注意:《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能租用或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二、注意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禁止出租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能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审查租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应严格仔细审查合同的起租日,同时注意有无在一定期限内免租的约定及是否有表明装修期内免租的约定。
    应严格仔细审查合同的起租日,同时注意有无在一定期限内免租的约定及是否有表明装修期内免租的约定。
    四、注意关于其他条款的审查
    (一)修缮条款;
    (二)转租条款;
    (三)保险条款:
    (四)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五)违约责任条款;
    (六)免责条款;
    (七)争议解决条款;
    (八)备案条款。
    五、审查租金、租赁保证金和有关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   我国《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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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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