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月薪制本是不加班,因公司地点变更需要我加班三个到四个小时,可是我家住的比较远没办法接受加班太长时间,公司要加班这一做法合理吗
-
你好,不合理的,这是违反了劳动法的。
-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固定,既然说是每个月不超过36小时加班时间,这个规定包括周日,周六,和所有的节假日在内,加起来的加班时间总和不超过36小时。如果超过36小时了,单位是违反劳动法的,要受到劳动监管部门的惩处的。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