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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想起诉离婚,女方48岁,多年来男方有家暴家暴倾向,脾气暴躁说打人就打人。现在不想再隐忍,请问现在需要落实证据还是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地位不平等,有问题需要沟通的时候,女方毫无说话资格。没有辩解的权利。说急了就打人。最严重的在怀孕期间还家暴。导致孩子胎死腹中。打到跪地求饶才放过。每次家暴都是关门打,女方毫无反驳之力。身体之痛谁来替她承受。女方结婚多年也从没有自由,男方怀疑心重,出去不能跟别的男士说话,让他看到就是有关系。所以上班都没法上。就一直呆在家里专伺候他一个。还在找借口说女方这是在享福,不用她上班。其实就像被禁锢了一样,为什么承受了这么多年,第一是为了孩子,第二害怕不敢走,曾经也寻死过家里人对她也不好,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环境。怕走了还给找回来又是一顿打。现在孩子都成家了,她也不想再继续隐忍了。现在也是一年也会打个几次,打的太狠了。受不了了。每次打完还威胁女方不让告诉子女,太害怕他了。导致一次次的承受家暴。各种威胁说离婚再看到女方会有起杀之心,所以女方担惊受怕一直没敢说,现在想起诉离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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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12:44: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