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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朋友跟我借钱了一直不还,怎么办,他有跟我写借条,我换手机了,借钱记录没有了,这要怎么办才好,他是湖南的,我是湖北的

债权债务
2019-10-25 11:25: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偿还。故你可以通过诉讼要回你的钱。
    二、起诉只要写好起诉状,带好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就行了,同时预缴诉讼费。开庭时出示借条。
  •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吗?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的。   相关内容链接: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哪些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 如果你有对方的准确地址,可以先申请支
    付令。申请支付令比直接起诉,流程更简单,速度更快。对方拒绝执行支付令,你同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前提是,支付令必须能有效送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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