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咨询了一款现代领动车型,一个所谓的销售人员说,她们店的车有优惠,我们就到她们位于涿州的一个店里去咨询,口头说,这款车型优惠4.7万,而且是和厂家直接对口的单位,安厂家安排的日期搞优惠活动,没看车之前就让匆匆忙忙签署一个所谓的汽车认购服务合同,还拍了视频,说是要反给厂家,办理贴息,车辆购置税,保险,车船使用税,上牌照等一系列项目,包办车辆购置税,保险,车船使用税,上牌照,分期有贴免息活动,算了价格之后,让付5000元定金后去看车,让支付首付的一半金额,先交了20200.后又到4S店支付剩下的24800,贷款的金融机构人员刷卡7万元,与4S店交接完把车提出来,回到这个所谓的汽车贸易公司后,被告之还得交车辆总款的百分之十五服务费,在我们央求之下才交了四千元才让把车开走,而且现在要自己承担车的购置税,保险,车船使用税,上牌照等各项费用,贴息也没有,而且拿出当时说所谓给厂家的认购合同与视频说话录音,说一次性返款,得分好几年,原本说首付一半的25000元一个字也未提,合着这辆本来指导价,124800的车一分钱没减免,北京波士山现代汽车4S店价格是优惠3万元,在4S店付的是94800.而那20200加5000元一字未提。现在算起来这辆车的总价格达到了125000多,还得交购置税保险车船使用税上牌及各项费用,其是否够成欺诈行为,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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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消费纠纷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4、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
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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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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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