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我方无责任,我方人员眼底骨裂,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视力未造成影响,已经请假治疗1个多月,除了相应的治疗费用,还可以要求对方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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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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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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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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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