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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一家休闲会所上班,签了一年的合同。连请假做了一年零二个月不想做了老板不给辞工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0-17 15:29: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用工单位是不能强制员工留下,员工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工单位辞职即可,不需要用工单位的批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可以以合同到期未续签提出赔偿,要求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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