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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4000多元,今天收到逮捕令的短信,还让我打一个私人电话,还款并撤销案件。这个逮捕令是真的么?

债权债务
2019-10-21 21:27: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谨慎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第一:客户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在我行及同业账户(包括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等)目前状态逾期,或最近12个月内出现过一次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4”)。 
      第二:通过其他征信渠道获悉客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因违规用卡等行为被列入我行、同业、人民银行或征信机构不良客户信息库;
      (2)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3)有恶意骗取银行资金行为;
      (4)正在服刑期间或最近7年内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
  •  银行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天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还款提醒并且提供至少3天的还款宽限期。  还款宽限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般情况下,银行都会有“容时容差”的还款服务。  (1)容时服务:在账户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如在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含至少3天宽限期,有的银行只有1天或者2天,具体拨打银行信用卡客服咨询)还款入账,视同按时还款。  (2)容差服务:在账户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如当期还款金额足额归还最低还款额,但与账单的应还款额之间仍存在小于(等于)一定差额(一般是10元人民币或1美元,仍以银行公布数据为准),则视同当期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 使用信用卡消费已经很普遍,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忘记还款,是否使用信用卡逾期不还都会构成犯罪呢?怎样的情况下会构成犯罪呢?下面由为您整理介绍。  使用信用卡已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一些持卡人在对信用卡的认识和使用上存在误区,并不清楚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对逾期不还款等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不仅对个人贷款、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印象,甚至无意中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国刑法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但并非使用信用卡逾期不还款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而且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比平常人们对信用卡的理解更宽泛,不仅包括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还包括没有透支功能的借记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并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因此,使用信用卡时要注意,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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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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