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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父亲腿受伤, 现已治疗终结,交强险中保险公司 只赔偿二个月的护理费,我要求三个月,保险公司让我们做三期鉴定,我们找的衡水交警大队出具的委托书,花了600元在衡水四院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三个月护理期,现在保险公司说是我们单方面委托,不承认这份鉴定书,护理期还是给二个月,请问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18 16:56: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及保险公司做为本案被告,诉中由法院主持随机选定鉴定机构,在这种程序下出具的鉴定结论,法院认可、对方也必须认可。注意:本次起诉的诉求中除了要求二被告承担医疗、护理等费用外,一定要要求对方承担第1次鉴定的全部费用。
    追问:您好,我起诉的话一定会赢吗?怎么联系您?
  • 如一方对鉴定结果存在质疑的,一般可重新申请相关鉴定,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以在事发地法院起诉,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也可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进一步赔偿。
  • 您好,对方不承认您手里鉴定书的原因是什么?
    追问:因为保险公司说我们是单方面委托,说没通知他们,他们当初说让去做鉴定,没说他们也得去,今天去保险公司,他们又说交警大队出具的委托书是不行的,这是他们说的,请问法院会承认这份鉴订书吗?鉴定书是三个月的护理期
  • 你好,可以组成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
  • 车主及保险公司做为本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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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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