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个体户饭堂做小工,没有签合同,我提前三天跟老板说,也正好是九月二十五号,我跟他说,我只做到月底,老板不同意我走,到了九月二十八号,我又跟他说了,还是不同意我走,到了九月底三十号了,我就回老家了,现在老板故意不给我工一个月的工资,还故意找我麻烦,请问这工资怎么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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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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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可要求双倍工资,所专业处理劳资纠纷案件,如需提供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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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用人单位这个做法是有违劳动法的规定的,建议可到劳动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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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