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个续约的租赁写字楼合同,属于老合同快到期新合同没开始,但是现在租金价格降了不少,可不可以不执行新合同,理由就是现有市场价远低于签约价格,这个可不可以算是合同欺诈或者价格欺诈,按无效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执行新合同会不会影响老合同的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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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怎么操作可以使这个合同无效或不执行,有什么情况可以免责或者合理的不执行合同,比如没告知真实市场价格,代理签约人与物业串通欺骗公司签约这类的,可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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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况,可以通过诉讼主张合同无效;如确认合同无效,可要求返还您应有的款项。如您认为合同存在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可要求撤销,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如有争议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详情可以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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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