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在18年6月加盟了这个奶茶品牌,缴纳了25万的加盟费,协议书里说明的是代理,然后在一年有效期内,指定区域有新开的店铺,我将获得20%开店费用作为代理的返利,今年我申请返利的时候,对方发了一份他们公司盖章,在2018.04发放的关于返利的文件,其中有一点内容,返利的计算要求先扣除40%,然后再按照20%计算返利。这份文件在我们双方签订协议时,对方没有提过,我也从来没有签名确认过这份文件。我现在想了解的是,他们后面发的这个文件是否有效,对方这样的做法是否存在欺瞒,我的加盟费有可能取回部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