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一个房租合同案件。我婚后租住在母亲名下的房屋,后来夫妻发生矛盾,母亲起诉我们夫妻付清一年的房租。现在法律上的丈夫(实际已经分居一年多了)要求对我进行精神鉴定。我十几年前诊断精神分裂,有残疾证二级,但是治疗后一直没有症状,恢复非常好,可以正常工作。我很自信我自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今天法官给我打电话,要我指定一个代理人,我想咨询一下,指定代理人对我是否有利?因为过一段时间涉及离婚问题,现在指定了代理人,离婚时对我还有赔偿吗?

民事相关
2019-10-17 10:36: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2)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不会损害你的个人权益,不影响后面的其他诉讼。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还是建议您指定一个代理人,请问您所说的母亲是男方母亲还是您的母亲呢?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宜,请电话详談
  • 您好,方便说下婚内有什么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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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