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您一个问题,我对象结婚之前我不知道她有精神病,婚后犯过两次了,现在她在医院,我想离婚,她们家人不同意。我起诉了,法官给我打电话说这种情况不可能判离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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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你已经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需要搜集更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需更多指导和帮助,请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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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离婚。
追问:可是对方不同意。法官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家人不去。也说不可能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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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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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精神病不属于婚姻无效的范围,可以起诉离婚,但确实不一定能离婚
追问:和法官说的一样。我就得死。没和您生气啊!就是自我感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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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