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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板在一起三年了,他今年八月份离婚,现在我怀孕了,他却不想要这个孩子,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10-14 13:23:0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 您好,原则上如您选择终止妊娠的,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如孩子出生,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 如果孩子打掉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手术费和营养费;如果孩子生下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 不属于夫妻关系,孩子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孩子出生后,对方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 您好,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 您好,建议您还是积极和男方沟通。
  • 您好,女方享有自由生育权!
  • 您好,原则上如您选择终止妊娠的,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
  • 你好!如果你决定不要孩子,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堕胎的相关费用;如果你决定要生下孩子,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18岁,如其拒不支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必要时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需更多指导和帮助,请来电详细咨询。
  • 孩子是你们的,但最重要是你的,您才有权利决定要还是不要孩子来到世上,谁都不能也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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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