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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司工作了17年,工司和我签的劳动合同上面没有写明多少工资,现在工司单方面降薪百份之二十。我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工司经济补偿,每年补偿一个月吗?

劳动纠纷
2019-10-14 22:43:2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薪资变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 您好,薪酬与原来区别较大的,您可以予以拒绝。如因此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我所专业处理劳资纠纷案件,如需提供帮助可来电咨询!
  • 降薪发生后可以此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 您好,具体是因什么原因降薪呢,有出降薪通知吗?
  • 你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工司经济补偿,每年补偿一个月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你好,可以的,可以提出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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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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