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65岁,8月中旬为我舅舅幼儿园安装大门,通下水道等临时工作。在通下水道的时候,不慎从二米高的人字梯摔下来,导致颈椎C6骨折;目前治疗已花了7万,病人目前还不能走路(能坐轮椅)。 我们举张因为是劳动关系,雇主负责,要求我舅舅支付全部医药费,未来十年每年的生活费,每年付1万元。 我舅舅认为:1.摔倒的时候他们都还没到场(当天换大门,换大门的师傅还没来,我爸爸等到3点钟没人,就先去通下水道了) 2.当天中午我爸爸喝了酒,自行架设人字梯导致;因此他不负责,只愿意考虑亲戚关系,出一半的医疗费用3.4万。 我的问题2个: 1.因为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支持? 2.我舅舅主张是我爸爸自己的过错导致,所以他不负责。 这种情况下,我打官司是否会得到支持?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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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在定性方面我们很被动。也可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我所成功办理过多起类似的案件,您可以call邀柒伞伍伍邀把伞柒邀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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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可以要求雇主或者用人单位捏承担全部损失,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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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劳动关系,按人身损害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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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劳务关系,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药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和后续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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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