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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晚上一起喝酒之中有一个兄弟跟一个女的一起去了宾馆但是没有发生关系女的告他强奸当事人该如何处理一起喝酒的其他人有没有刑事责任

婚姻家庭
2019-10-23 15:43: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发生关系,强奸什么?
    追问:那如果发生呢强奸与一起喝酒的其他几个人有无关系或刑事责任
    解答:不一定。要看具体案情和证据。
  •  强奸罪:
      (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
       我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妇女熟睡、重病、晕倒;冒充被害妇女的丈夫、情人;迷奸;例:警察骗某妇女说只要发生性关系就可以让她的丈夫提前释放,此欺骗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4)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 自己收集无罪证据,如果已经被羁押,及时委托律师收集相关证据,无罪辩护。只要没有犯罪事实,且有证据证明,即不构成强奸犯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所谓“违背妇女意志”应是指违背正常妇女的意志,如果妇女是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于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只要有与该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就应当定为强奸罪。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手段之外的其他手段,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等;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通常情况下是男子,但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如教唆强奸、帮助强奸等;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是具有奸淫目的的直接故意。
  • 双方都喝醉发生性关系后,如果女方认为男方违背自己的意志发生的,男方就构成强奸罪。因为男方醉酒后犯罪的,仍要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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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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