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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被应急管理局处罚了7万元,因对处罚不服,向上级机关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复议已被受理。由于本人经济困难,向原处罚机关(应急管理局)提出延期或者分期执行,应急管理局以已进入行政复议为由不受理本人申请。后又向复议机关提出暂停中止执行,复议机关以经济困难不是暂停中止执行为由,也不受理。本人现在15天内也没有钱缴纳罚款,但是超过15天后一天就是3%的额外处罚。难道就只能等着罚款越来越多,而没有其它办法吗?

刑事案件
2019-10-14 14:50: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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