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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诈骗了知道对方的账号名字能追回钱吗

损害赔偿
2019-10-20 12:09: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被诈骗的被害人可以要求支付被骗的钱,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侦查过程中,对能追回的脏款要负责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从而使被害人得以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当然,如果公安机关未以追回的,被害人也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要回。至于最终能否全部或者部分追回的。就要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还款诚意、还款能力、有无财产可供执行及法院的执行力度等各种因素综合分析了。
  • 1.第一时间报警,以便冻结对方账号;
    2.迅速用对方账号登录对应银行网银,故意连续输错3次号码,可以冻结其账号一段时间,使其暂时无法取款;
    3.如骗子继续跟你联系,假意没有发现,取得对方有效线索,迅速联系干警提供此线索,以便警方及时确定对方位置,实施抓捕。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构成诈骗罪,同时还要根据当地诈骗罪的追诉标准确定。
  •   如果超过3000元已经涉嫌犯罪,应当向公安局报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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