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为员工购买2年的社会保险,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的签订日期是填2年前员工入职的日期?还是填2年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日期?或者是填现在的日期?并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名义是用总公司的名义还是分公司的名义(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如果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请问分公司的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是以哪个公司的名义?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工资都是分公司在购买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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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应从用工之日起,以分公司名义。
追问:有一家分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是以总公司的名义买的,但是工资是分公司发的,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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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