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的,今年21岁,男方是1992年的,今年27岁,孩子目前是四个月。我跟我对象是2019年1月14日领的结婚证,2019年6月18日生的孩子,一个女孩,想着等孩子六个月之后办理离婚,孩子跟我(女方)。男方婚前有一套房子,有房贷,有一辆车,是在我妈妈名下,但我每月还车贷,没有共同财产。我想咨询一下,孩子的抚养费,我一次性要多少,他每月给我多少合适。车子跟房子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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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包括还贷部分父亲共同财产。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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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的分割要根据登记等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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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抚养费很难一次性支付,至于车和房子的分配,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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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