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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租金给了四个月,只住了半个月,要求退三个月租金,没有合同,房东不退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2-26 08:27:3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律师介入谈判吗?
  • 你们口头是如何约定的?
  • 租赁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如需要终止,应当取得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而强行终止的,属于违约行为,出租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退还押金和租金。如果出租方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租赁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的租金主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意合,靠合同来约定。目前没有法律或规范性文件来规范,而且这涉及的物价的变化与房屋出租市场的变化,存在着明确的不可知性与不可预见性,很难予以法定的规范。
    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方式:比如:定期递增,按一定周期比照经济增长比率适当增长(但须承租人的同意并明确约定);随行就市适时调整合同约定的租金额度,如果市场发生了明确变化,合同当事人及时协商达成新的租金标准;参照同地区、地段、同水平的租金进行调整。主要是约定明确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方式与责任(比如双方协商不成时给予相应的,特别是合理的预备期的时间后解除合同)。
  • 没有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1、关于租赁合同问题,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只要贵方留一个合理期限让她搬走就可以了。如果对方拒绝搬迁,可以依法起诉。
    2、租赁合同价格,没有具体约定的,可以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要求。另外请注意要求赔偿损失至她将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免得诉讼阶段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 协商不成转租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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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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