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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与出租人合同约定逾期10天未交房租解除租房合同,承租人已逾期一个月未交房租,并且以出租人子女名字出租给第三人,并收取8000元租房费用,并再次逾期未交房租,现出租人要收回房屋,承租人是否构成诈骗?

合同纠纷
2019-10-10 18:27: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不构成诈骗的。本案情况下,我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后续若有法律需要或以后有其他法律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 您好,对方构成违约,可以起诉对方,收取费用的行为要看具体情况认定。
  • 不构成诈骗,构成民事违约,可以依法追究其擅自转租及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
    追问:承租人不算诈骗第三人吗?
    解答:民事违约 不构成诈骗
    追问:那找警察也没是没有用的吗?
    解答:你应当走民事程序而不是刑事程序
  • 可以根据合同直接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追问:对于第三人,承租人是否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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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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