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员工辞工老板不批,可以告劳动局吗

合同纠纷
2019-10-10 17:37:2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 您好你好,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
  • 有没有提前向公司申请辞职呢?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的。
  • 员工试用期后辞工,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用工单位即可,无需老板批准,工厂或老板均无权强制用工。可以去劳动仲裁委投诉工厂。
  • 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是不需要批准的。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