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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电频车撞人,人没事,去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说没事,这几天不行了,他又说不舒服要去住院,现在又要开始讹钱,去警局要误工费,住院费,还有一堆费,关键是他没事凭啥要去住院呢?

交通事故
2019-10-22 11:43: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对方无理要求,我方可予以拒绝。待对方提起诉讼时,我方再积极应诉与答辩即可。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若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后续若有法律需要或以后有其他法律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据此, 如果受害人没有正式工作,则不存在误工费这一说法的。但是如果受害人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在无工作期间仍然有经济收入,则仍得到赔偿误工费。
  • 你不用给他垫付医药费,由他自己出钱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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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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