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给青岛一家餐饮公司交了加盟费,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开店,我想问一下,这个加盟费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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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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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签订合同后还没有参加技术学习,还没有接受设备物料和选址服务,还没有开业经营的话,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加盟者享有冷静期的,可以单方面去法院起诉维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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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签订加盟合同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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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