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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18年2月在捷信app上借了41000,至今一分钱没还,现在本金加利息要还54000,捷信业务员打电话跟我说只用还28000,合同就结清了,我也打了客服电话,咨询了捷信有没有减免政策,客服说有,但他没权限查我是否有减免,我想请问可信吗

债权债务
2019-10-20 10:49: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贷款通则适合于金融机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除非国家有明确规定,否则他们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但是如果剥离出来,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就有权利了。这条规定是保护国有资产、银行金融系统的稳定,不适合民间借贷。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合案件事实,如你有证据证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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