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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母于201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居住,由于当时购房时,父母年龄均已超过70周岁,银行不予办理贷款手续,遂以我姐姐的名义购买的此房,房屋产权证亦是我姐姐的名字,但实际上,房屋首付款和每月的贷款,都是由我父母偿还。现在我姐夫及他的家人觊觎此房的产权归属。请问: 1.此房产是否属于我姐姐的婚后财产? 2.我父母是否有权利立遗嘱合法处置次房产? 3.假设父母百年之后,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我是否有权继承此房产? 4.怎样用法律手段规避我姐夫及家人觊觎此房产? 非常感谢!

继承
2019-10-08 21:36: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