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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安徽合肥加盟一家餐饮,加盟费已经交了,合同也签了,他们现在又让我交其他费用,我不想交,可门面我已经装修好了,他们由于我不交别的费用为由,不给我发开业用的必要品,我现在也烦了,不再做他们的品牌了,请问他们应该退一部分钱给我吗?

公司企业
2019-10-10 11:04: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 你好,建议收集证据后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以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退还部分费用。
  • 你好需看合同如何约定
  • 如果你签约之后还没有参加技术学习,没有接受选址服务,没有开业经营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加盟者享有单方解除权,可以单方面毁约要求退还加盟费用的。所以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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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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