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17岁,骑着自行车上学在路口要拐弯处,回头看后面是否有车,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距离太近,撞在我妹妹自行车左侧摔倒,我妹妹连人带车倒在对方身上,对方腿部受伤,我们收到消息赶到现场将对方送到医院,拍片拿药均是我方出钱。对方膝盖扭伤、现医生要求对方在家卧床休息两周。现在,对方要求我方支付休息期间的工资和雇佣保姆照料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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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对方可起诉你方解决。如你所讲,双方可能各有过错,当然过错情况要各方证据,原则上过路口应该下车推行,因此对方过错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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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事故认定吧,不然,就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减轻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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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看看对方的电动车是否有违规之处。后车行驶太近,接近路口更应减速。当你方认为有异议时,可以不再支付。待对方起诉更好。当然你在此之前做好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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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