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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总金额20万,是从平安普惠借的款,还了几个月了,这个月还不了了,对方打电话催收说如果明天不还就要被告诈骗,但已经没有钱可以还了,按照合同规定,要一次性付清26万,有6万违约金,我可不可以拿房子抵押贷款,已经没有偿还能力了

房产纠纷
2019-10-22 12:57: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是可以的 最好协商处理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1、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
    2、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与抵押合同的生效的不同。根据《物权法》第9条、第15条及第23条规定,现行物权法是采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存在,也不认为债权合意可以直接引致物权的变动,而是将物权变动归结为一个债权合意与一个公示方法的结合。
  • 在银行进行贷款大部分银行所认可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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