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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男,婚前买的房,写了我和老婆的名字,首付是我爸妈付的,房贷也是我和我爸供的,我老婆没出一分钱,请问离婚房子会怎么判?

民事相关
2019-10-07 21:44: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房产证登记在两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房产时,人民法院会考虑房屋出资比例、夫妻一方对家庭生活的贡献等方面来自由裁量各自房产份额。另外,父母在出资时如果明确表明是借款,则父母这笔出资为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则在离婚时,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 您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分割涉及诸多问题,婚姻存续期间所还房贷是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代为处理相关事宜。需要了解案件详情及相关细节,才能准确地为您解答、分析,需要律师介入委托法律服务等相关事宜,请在线获取联系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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