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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给雇主搬货的时候,货物坍塌压住人,导致多处骨折,小肠破裂,尿管断裂。住院后费用一直由雇主承担,生活费我们自己承担。现在骨折手术刚做完十天左右,雇主意思无法再承担费用。雇主想走法律程序,他可以走吗?因为现在我们家里都医院照顾父亲怕对方给我们打一个措手不及。另外,走法律程序的话谁的责任。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还有走法律的话谁的胜算大一点。

劳动纠纷
2019-10-10 16:20: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走法律程序对受伤者有利,至于赔多少要详细计算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并且已经超过一个月,那么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年内实际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并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每工作一年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一个月。
    如果单位超过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得单方解决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最长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 伤者自费治疗愈后鉴定起诉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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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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