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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有一座老屋,生前并没有立遗嘱,老人有三儿五女,三个儿子已死,房子该怎么继承

继承
2019-10-06 01:28: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如果是老人一个人的财产,不包括其他家庭成员的话,涉及到了法定继承的问题,五个子女都有份,可以协议处理,因为三个儿子先于老人去世,还涉及到代位继承的问题,三个儿子对老屋应得的份额由三位儿子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那么,如果本身这个房子就是家庭成员共同财产,那房子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属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权利。回答码字不易,如果帮助到你的话可以给个好评。法律依据: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追问: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但房子的地是老人四个女儿的,老人生前三儿五女,三儿先于老人过世,大女儿被抱养,老人过世前住院八个月,只有小女儿和一个外孙女在病床前照顾,房子该如何继承。
    解答:你好,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问:就是有两个女儿生前又不照顾,老人过世后就大闹,说地是她们的不给分
    解答:建议携带完整资料来所咨询,律师提供调解服务。
  • 这种情况,如果老人死亡时间在三个儿子后面的话,老人的财产应该由三女孩继承
    追问:老人生前在病床上八个月,有两个女儿都没有照顾,是不是也不能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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