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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酒驾对方轻伤要赔偿款太多,法院起诉对以后法院判缓刑有没有影响

刑事案件
2019-10-23 07:16: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赔偿,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协商
  •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第二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醉酒的人不准驾驶。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通常情况下发生醉酒驾驶的,都会依法被起诉。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机动车驾驶人呼气、血液酒精含量阀值》酒后,20至80毫克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血液醉酒,80毫克酒精含量以上每百毫升血液酒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91条,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至2000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照,处1000以上2000以下罚款酒驾营运车辆的,拘留15日,罚款5000,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再次考取只有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按照刑法133条追究刑事责任,经警方约束至酒醒后,依法拘留,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社会危害性,检方不会做出不起诉决定的这种情形,至少目前,在国内尚未发现醉酒驾驶不被追究刑责的先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这是有影响的,明白吗?
    追问:轻伤赔偿要六万,现在说最少四万块钱,医疗费用我这边垫付了一万,没用完,医院单子也不给我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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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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