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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结婚十年了,底下有一儿一女,我是广西的,他是湖南的,我们长期分居造成感情情破裂,我是否能当方面申请离婚呢

民事相关
2019-10-05 21:46: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感情确实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权利。回答码字不易,如果帮助到你的话可以给个好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你当然可以申请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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