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妻子感情不和,现在想离婚,我们有两个女儿,一个五岁多,一个6个月,她不愿意给我一个,两个孩子基本都是在外婆家生活照顾,我想问一下走法律途径,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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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判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判归女方抚养,但也要看具体实际情况。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在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判定。抚养两个子女的,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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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一个人抚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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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一般一人抚养一个,未满两周岁的一半判给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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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