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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父母在我十岁的时候离婚了,法院将判给了我父亲,且说明不用母亲承担抚养费。但是母亲其实在我六岁之前就已经与我父亲分居,离开,跟我没有联系。 我现在已经二十一岁了,母亲近几年来总是通过我爸对我恶语相向。但是多年来她与我并没有一丝的联系,电话都没有。 请问,我可以告我母亲遗弃罪吗?想要回我十八岁之前的抚养费还可能吗? 还有就是,我以后不抚养我的母亲可以吗?是否违法? 并不是真的想要那些钱,而是母亲总是通过亲戚或者父亲诅咒我,比如说,掐死我诅咒我不得好死。从小就跟我说老了无须我养老,她有她的侄子养老。现在看我长大了就想让我孝敬她以后养她。我真的实在是太恶心了,真想不明白天下怎会有这般母亲! 所以我真的特别想知道,我能不能拿回十八岁前的抚养费,以及老了以后不养她不认她。

民事相关
2019-10-03 2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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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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