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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没无酒驾,正常行驾驶,有驾驶证,出了车祸,我没逃逸,急时打了120,报了警,人送到医院抢救,我也拿了钱,在十五天人死忘,家属希望私了,我也给了赔偿,还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9-10-13 20:05: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具体的事故责任比例确定
  • 对于酒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对方强行逃走,事后也不能证明对方喝酒了。交警可以以无故离开事故现场,定对方全责的。还可以以妨碍公务,拘留15天以下。案例中,酒驾司机虽然逃过了酒精测试,但交警调查后发现司机有饮酒后驾车的证据(如饭店监控等)照样可以以饮酒后驾车,处罚款2000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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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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